唐山市第十一中學足球課余訓練和競賽規章制度
唐山市第十一中學
足球課余訓練和競賽規章制度
為規范我校的足球訓練,循序漸進的提高我校足球運動水平,特制訂足球課余訓練和競賽制度:
一、日常工作
1.體育教師必須忠誠黨的教育事業,熱愛本職工作,經常開展業務學習,認真提高業務素質。
2.認真鉆研小學足球教學課程標準,超周備課,教案書寫規范,重點難點突出,教法、學法要求明確。
3.體育教師必須堅持穿運動服裝、運動鞋上課。
4.教師上課要充分利用足球運動器材,做到上課充分利用,下課及時歸還。
5.認真抓好課余訓練,教練員在訓練時間應提前到場,每項訓練均要寫出詳細計劃。
6.制定各學段訓練計劃,分配鍛煉項目、活動內容、場地器材。強調學生集體活動,堅持考勤檢查制度。課外活動時間,班主任和各科教師不得隨意占用。
7.及時發現體育人才,選好苗子,打好基礎,做好“一條龍”的訓練和銜接工作。
8.教練要講明動作要領,做出示范動作,提出注意事項,并加強安全保護。
9.要愛護球門及其他公共設施,不得故意損壞。
10.自覺遵守足球訓練時間,不得影響正常上課秩序。
11.積極參加上級部門舉辦的各項體育競賽活動,力爭取得優異成績,為校爭光。
12.任何比賽嚴禁與裁判員、對方隊員、對方啦啦隊等發生沖突。
13.對待任何訓練、比賽都要力爭發揮自己最好水平。比賽中積極進取、奮勇拚搏,無論是領先還是落后,都要在一種良好的精神狀態下完成比賽。
二、安全措施
1.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校園足球訓練必須堅持“學生為本”、“健康發展”、“安全第一”的原則,要充分考慮天氣、場地、設備、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,盡量避免意外傷害事故的發全。
2.學校每位教師、職工都有責任、義務保護學生的健康和安全,發現學生有危及安全的行為,要立刻給予制止和教育。如遇到學生出現傷害事故,要及時給予相應的救助。
3.學生在校內進行訓練時,要有體育教師和校醫等在場。
4.學生到校外參加足球比賽或其他足球活動,須乘坐學校安排車輛,不得私自帶領學生乘坐交通工具;視活動具體內容,須有校級領導帶隊,安排體育教師、校醫等隨隊,以保障安全。
5.外出參加比賽、訓練、競賽等,出發前須事先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。學生須與領隊、體育教師等制定相應的安全工作預案。
6.足球場地、器材的安全與保護。
(1)學校的運動場地、器材是學校的財產,要合理分配和使用;做到人人愛護、人人保護公有財產和設施。
(2)增強對足球器材的保護意識,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;在體育器材室配置足夠的消防設施。
(3)定期檢查足球場地、器材、器械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,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解決。
(4)做到足球場地專人專管,保證場地、場館、器材等安全。
7.如果在比賽或足球課時,發現學生嘔吐、暈到、受傷等突發情況應立即遵循《唐山十一中校園足球活動安全預案》進行緊急處理。